象山县龙头企业 是指以农产品加工、流通为主业,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农户进入市场,积极吸纳本地农民转移就业,在经营规模,企业效益和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,并经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认定的企业(以下简称市级重点龙头企业)。为推动龙头企业发展,按照《宁波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,继续做好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监测和新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。 南方水产获得“象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”是象山人民政府对南方水产在带动农户致富所做大量贡献的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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